雲服務托管須知
雲服務托管用戶須知
版本日期:2026年7月29日
一、總則
1.1 本須知中:
1.1.1 “本公司”、“我司”或“Cloudigo Technology” 均指Cloudigo Technology Limited,為服務提供方。
1.1.2 “您”或“貴方”指接受本須知的客戶,為服務接受方。
1.1.3 “雲廠商”或“雲服務提供商”指AWS(Amazon Web Services)、阿里雲國際站、GCP(Google Cloud Platform)、Byteplus等主流雲服務提供商。
1.1.4 “LLM服務”指本公司通過雲廠商API接口調用的大語言模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AWS Bedrock、Azure OpenAI、Anthropic Claude、Google Vertex AI、阿里雲百煉等,具體以實際調用為準。
1.1.5 “LLM提供商”指提供LLM服務的第三方服務商,包括但不限于Anthropic、OpenAI、Meta、Google、阿里雲、Byteplus、DeepSeek、智譜等。該清單僅供參考,本公司可不時更新實際調用的LLM提供商。
1.1.6 “LLM輸入數據”指您/貴方或您/貴方授權用戶向LLM服務提交的提示詞(Prompt)、指令、文件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數據。
1.1.7 “LLM輸出內容”指LLM服務基于輸入數據生成並返回的文本、代碼、圖像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內容。
1.1.8 “隱私政策”系指本公司另行發布的《雲服務托管——數據中介隱私政策》,其條款通過援引方式納入本通知,並構成本通知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 本須知適用于本公司為您/貴方提供的與雲服務提供商相關的雲服務資源帳號創建、配置、權限管理等托管服務,不含業務代碼級排錯及操作系統內部定制化開發。
1.3 您/貴方通過線上頁面確認接受本須知即視為已充分閱讀、理解並同意所有條款。您/貴方進一步確認,您/貴方已閱讀、理解並同意隱私政策的所有條款。須知自系統成功記錄您/貴方確認信息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1.4 本須知未盡事宜,本公司將結合雲廠商規則更新及業務實際需求,以補充通知的形式告知您/貴方,補充內容與本須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授權與權限管理
2.1 您/貴方同意授予本公司為其創建、管理雲服務資源所需的帳號權限,授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組織管理員IAM權限,RAM權限 。所有授權嚴格遵循完成托管服務所必需的操作權限,及相應廠商相關約束。對于涉及資源釋放或核心數據遷移的操作,本公司需通過郵件或工單系統獲得您/貴方專項確認後方可執行,緊急故障處理情形除外(但需事後24小時內補錄說明)。特別除外情形——欠費關停:因您/貴方賬戶余額不足、信用額度耗盡或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雲廠商基礎資源費用,導致本公司面臨墊資風險或雲廠商自動關停風險的,不適用前款“事前確認”規則。在此等情況下,本公司有權與雲服務提供商合作,執行賬戶暫停或資源釋放操作,而無需另行逐一征得您的確認;您已通過第4.3.4條就該等操作向本公司授予了不可撤銷的事先授權。
2.2 LLM調用的特別授權:
2.2.1 您/貴方同意授予本公司通過雲廠商API調用LLM服務的權限,以便為您/貴方提供相關功能服務。
2.2.2 您/貴方知悉並同意,LLM調用將導致您/貴方的輸入數據被傳輸至LLM提供商的服務器進行處理,該等處理受LLM提供商自身服務條款及數據處理協議的約束。
2.2.3 本公司不對任何大語言模型提供商(無論其是否承諾提供"零數據保留"或承諾不將客戶數據用于模型訓練)的數據處理實踐作任何陳述或保證。本公司不控制任何大語言模型提供商的數據處理實踐,亦不對任何大語言模型提供商的數據使用政策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本公司亦不對任何大語言模型提供商的數據處理實踐承擔任何責任,隱私政策第10.2條另有進一步規定。
2.2.4 若您/貴方對特定大語言模型提供商的數據處理政策持有異議,您/貴方應在使用相關功能前書面通知本公司。您/貴方應自行負責評估和選擇任何替代的大語言模型提供商,本公司不對該等提供商的數據處理政策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若您/貴方選擇不使用任何可用的替代方案,則您/貴方應停止使用相關功能。
2.3 本公司僅可在您/貴方授權的權限范圍內操作,不得轉授權限給第三方,不得用于非您/貴方業務相關的用途。
2.4 您/貴方應妥善保管自身雲廠商主帳號、MFA(多因子認證)設備、LLM API Key、AK/SK或其他訪問憑證(如有)等信息,若因您/貴方主帳號泄露、未啟用MFA等自身原因導致的資源損失、數據泄露,由您/貴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且本公司就此所承擔的義務應僅限于依據隱私政策第十三條向您發出通知。
2.5 本公司作為數據中介的法律地位
2.5.1 您/貴方確認並同意,在提供托管服務過程中,本公司僅作為“數據中介”處理個人數據。本公司僅依照您/貴方的指示處理數據,並僅受適用于數據中介的PDPA的約束。
2.5.2 您/貴方作為數據控制者,應承擔遵守PDPA項下全部義務的全部責任。具體義務劃分詳見隱私政策第五條和第十一條。
三、雲廠商規則適配特別說明
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托管服務嚴格遵守各雲廠商的官方規則,雲廠商規則發生調整,本公司將通知您/貴方,並協助您/貴方完成權限、訪問方式的適配,因廠商規則調整導致的服務臨時限制,本公司不承擔責任。若因您/貴方收到通知後未在合理期限內(如7個工作日)配合完成適配操作,導致的服務中斷或權限失效,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4.1 您/貴方權利與義務
4.1.1 您/貴方有權查看授予的權限范圍。如需收回全部授權或終止托管服務,需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或郵件通知,並配合本公司完成資源交接確認。在交接完成之前,您/貴方不得單方面撤銷關鍵授權;否則,因此產生的任何管理缺陷、配置錯誤或數據丟失應由您/貴方承擔,且您/貴方應賠償本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
4.1.2 您/貴方需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雲廠商註冊信息、資質文件,若信息變更需及時通知本公司,且無論何種情況,均應在該等變更發生後的五(5)日內完成,因信息不實導致的廠商處罰、服務中斷由您/貴方自行承擔。
4.1.3 您/貴方需自行承擔雲廠商收取的基礎資源費用(如雲服務器、存儲、流量等費用),且本公司對該等費用的合理性、準確性或匯率波動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司僅收取托管服務費用,按雙方另行達成的約定執行。
4.1.4 您/貴方不得要求本公司違反雲廠商規則、當地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操作,不得利用托管服務從事違法、侵權活動,您/貴方應保障並賠償本公司,使其免受因您違反本第 4.1.4 條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損害賠償、損失、債務、成本及費用(含律師費)。
4.1.5 您/貴方知悉並同意,雲廠商基礎資源費用可能以美元或其他外幣結算。您/貴方應自行負責監測匯率並確保您的賬戶余額足以支付所有費用,包括因匯率波動產生的任何差額。本公司無義務就該等匯率波動或其對您/貴方費用的影響向您發出通知。最終費用應以雲服務提供商的帳單為準,且該等費用為最終費用,對您具有約束力。
4.1.6 LLM輸入數據的聲明與保證:
您/貴方聲明並保證:
4.1.6.1 向LLM服務提交的輸入數據不含有未獲授權的個人數據、商業秘密、源代碼、API密鑰、數據庫憑證或其他敏感信息;
4.1.6.2 如輸入數據中包含個人數據,您/貴方已獲得數據主體的合法授權,允許該等數據被傳輸至LLM提供商進行處理;
4.1.6.3 您/貴方不會利用LLM服務從事違法、侵權或違反LLM提供商可接受使用政策的活動;
4.1.6.4 您/貴方應保障並賠償本公司,使其免受因您/貴方違反本第4.1.6條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損害賠償、損失、債務、成本及費用(含律師費)。
4.2 本公司權利與義務
4.2.1 本公司有權根據雲廠商強制性規則更新或為提升托管服務安全性所進行的必要策略調整托管服務的具體內容,提前通知您/貴方。
4.2.2 本公司需采取行業通行標準的安全措施保障您/貴方帳號安全,該等措施可包括在本公司合理酌情認為適當時,包括定期輪換AK/SK、啟用操作日志審計、限定操作IP等。具體安全措施詳見隱私政策第6條。
4.2.3 本公司應按照隱私政策第14條的規定,需對您/貴方業務數據、雲資源配置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法律法規要求或獲得您/貴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4.2.4 本公司可自行決定在本公司當時運營能力范圍內對您的請求予以回應;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本公司不對響應時間或服務水平作出任何保證。
4.3 欠費處理流程:
4.3.1 預警通知:當您/貴方賬戶余額即將超支時,本公司將通過電子郵件及系統站內信向您/貴方發送余額不足預警通知。
4.3.2 充值寬限期:您/貴方應在收到預警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充值或提交費用支付憑證。
4.3.3 關停執行:
若寬限期屆滿仍未充值,本公司有權暫停雲服務資源的訪問權限,直至費用結清。
若寬限期屆滿後超過7個自然日仍未充值,雲廠商可能會釋放(刪除)底層資源。因客戶未及時充值導致雲廠商強制釋放資源引發的數據丟失,由您/貴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3.4 欠費關停的預先授權:
您/貴方通過在線頁面點擊“確認授權”、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或完成其他線上締約流程接受本須知,即視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上述欠費處理流程(含預警通知、寬限期及關停執行)。該等同意不可撤銷。
您/貴方確認:在收到本公司發出的余額不足預警通知後,若未在約定的寬限期內完成足額充值,即視為您/貴方已默認同意本公司配合雲廠商執行帳號暫停或資源釋放操作。該等同意不可撤銷。該等情況下,本公司無需另行向您/貴方獲取單項操作的書面或電子確認,系統將依據本條款自動執行。
4.3.5 本公司在不配合情形下的數據刪除權利
您/貴方確認,在任何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欠費、服務終止或爭議期間),本公司依據隱私政策第7條所負有的數據返還或刪除義務均不得因您/貴方的欠費而被無限期中止。如您/貴方于服務終止後30日內未能配合完成數據返還,本公司有權在不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依據隱私政策第7.2條安全刪除相關數據,且本公司不對因此產生的任何數據丟失承擔任何責任。
五、保密條款
5.1 雙方應對在本須知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技術信息、雲帳號信息、LLM輸入數據及LLM輸出內容、業務數據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但依據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司法機關依法提出的要求,在通知對方(緊急情況除外)後進行披露的,不視為違約。本公司為履行托管服務之必要,向子處理者(即雲服務提供商及大語言模型提供商)進行的披露,不應被視為違反本保密義務。
5.2 本保密條款的保密期限自本須知生效之日起,至本須知終止後五(5)年止;但對于涉及雲帳號信息、AK/SK、業務數據的核心秘密,保密義務持續有效,直至該等信息進入公有領域。
**六、風險與免責 **
6.1雲廠商底層硬件、網絡、電力、系統崩潰等非操作類故障,由雲服務廠商自有服務水平協議保障,因雲廠商服務中斷、網絡故障、不可抗力導致的您/貴方業務損失,本公司僅協助索賠,不承擔兜底賠償責任。
6.2 因您/貴方未妥善保管主帳號信息、泄露授權權限、提供虛假資質信息導致的損失,由您/貴方自行承擔。
6.3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本公司僅對自身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的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不對任何間接損失、附帶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預期收益損失、商譽損失或第三方索賠。為免疑義,業務中斷損失屬于間接損失范疇。本公司對您/貴方承擔的累計賠償總額,在任何情況下單次事件賠償上限為3個月,累計不超過您/貴方在爭議發生前6個月內向本公司實際支付的服務費總額。本責任限制條款亦適用于本公司違反隱私政策項下義務的任何情形。
6.4 本公司對因雲服務提供商規則調整或風控政策升級而產生的任何服務限制不承擔責任。您應自行負責遵守該等調整或升級。應您的書面請求,本公司應向您提供屆時可獲得的關于該等調整或升級的信息,但無義務在任何申訴或適配過程中承擔任何主動角色。任何申訴或適配應由您自行進行,並自行承擔風險和費用。
6.5 LLM服務的特別免責:
6.5.1 LLM服務所提供的生成內容為人工智能模型自動生成,僅能“按現狀”提供。本公司不對LLM輸出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實用性作出任何保證。
6.5.2 本公司不對因LLM輸出內容引發的知識產權侵權、名譽權侵害、商業秘密泄露等第三方索賠承擔責任,該等風險由您/貴方自行評估和承擔。
6.5.3 LLM服務可能因LLM提供商的技術故障、政策調整、服務下線等原因臨時或永久中斷。本公司無義務就該等中斷向您/貴方發出任何通知,亦無義務協助您/貴方過渡至任何替代解決方案。您/貴方應自行負責監控大語言模型服務的可用性,並自行實施您/貴方認為適當的任何替代安排。
6.5.4 本公司不對LLM提供商的數據處理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數據存儲、數據使用、數據泄露)承擔任何責任。您/貴方確認,與大語言模型提供商數據處理實踐的準確性、合法性和適用性相關的所有風險,均應由您/貴方自行承擔。有關進一步免責聲明,詳見隱私政策第10.2條和第16條。
七、協議變更與終止
7.1 本公司有權根據雲廠商規則變化、業務發展需要修改本須知,修改後的須知將通過郵件、站內通知等方式告知您/貴方。如您/貴方在收到通知後七(7)個自然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接受修改內容;若提出異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您/貴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且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前述提前終止並不免除您/貴方在終止生效日前已產生的全部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未結清費用及因您/貴方違反本協議所產生的各項責任),且不影響隱私政策中按其條款規定旨在終止後繼續有效的任何條款的存續效力,且須由您/貴方結清全部未結費用後,本公司方可配合完成數據返還工作。
7.2 您/貴方可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本公司終止托管服務,本公司將配合完成權限回收、資源交接工作。數據返還和刪除的具體事宜,應適用隱私政策第7條的約定。若您/貴方存在未結清的費用(含雲廠商基礎資源費及托管服務費),本公司有權暫緩權限回收及數據交接流程,直至費用結清;因欠費導致雲廠商關停資源產生的數據丟失,由您/貴方自行承擔。
7.3 若您/貴方違反本須知約定、雲廠商規則或當地國家法律法規,本公司有權立即終止服務,收回所有授權權限,不承擔違約責任。除涉及違法、欺詐或嚴重侵害第三方權益外,本公司在終止服務前應給予您/貴方3個自然日的糾正期。
八、爭議解決
8.1 法律適用規則
8.1.1 本須知的簽訂、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適用新加坡共和國法律。
8.1.2 本須知中仲裁條款的效力、解釋及履行,適用新加坡共和國法律。
8.2 仲裁
8.2.1 凡因本須知引起的或與本須知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包括簡易程序、快速程序等規定)進行仲裁。
8.2.2 仲裁地為新加坡共和國。仲裁庭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員應從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員名冊中選定。
8.2.3 仲裁語言為英文。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為非英文的,仲裁庭可要求其提供英文翻譯件。
8.2.4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同意,仲裁裁決可根據《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即《紐約公約》)向有管轄權的締約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九、附則
特別提示:您/貴方確認已知曉,雲服務底層可用性由各雲廠商(AWS(Amazon Web Services)/阿里雲/GCP(Google Cloud Platform)等)獨立保障,本公司僅對自身操作行為負責,具體以本須知第六條約定為準。
點擊下方“確認接受”按鈕,或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選項即視為:
9.1 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本須知所有條款(包括以援引方式納入的隱私政策);
9.2 自愿授予本公司對應雲服務帳號權限,並接受欠費關停等預先授權安排;
9.3 本次確認操作的賬戶ID、時間戳及IP地址將被系統自動記錄,與書面簽字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